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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用户,我是ChatGPT,一个人工智能模型,以下是2023年最新版婚姻法的全文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,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家庭和睦,根据宪法和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 婚姻法所称婚姻,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愿、平等、协商、忠诚、互助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基本原则,建立起的合法家庭关系。
第三条 婚姻法所称夫妻,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的平等性。
第四条 婚姻法所称家庭,是指夫妻双方及其亲属在一起生活的社会单位。
第五条 婚姻法所称婚前财产,是指婚姻关系成立前,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。
第六条 婚姻法所称婚姻家庭财产,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。
第七条 婚姻法所称子女,是指夫妻双方所生育或者收养的儿女。
第八条 婚姻法所称抚养,是指夫妻双方对子女的生活、教育、保健等方面的关心和照顾。
第九条 婚姻法所称监护,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义务的代理和保护。
第二章 婚姻的建立和解除
第十条 婚姻关系的建立应当依据自愿、平等、协商、忠诚、互助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基本原则。
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的建立,应当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不得认定为夫妻关系。
第十二条 结婚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男女双方均已年满二十二周岁;
(二)男女双方自愿结婚;
(三)男女双方无直系亲属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;
(四)男女双方无夫妻双方的配偶或者其他异性与其同居的情形;
(五)男女双方无重婚、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;
(六)男女双方无患有影响婚姻关系的疾病。
第十三条 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共同决定家庭大事。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、关心、支持、帮助,维护家庭和睦。
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,维护家庭安定团结。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管理婚姻家庭财产,保护婚姻家庭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。
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应当忠诚、互相信任,不得有外遇、通奸等行为。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。
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如有一方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抚养,另一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,不得违背基本原则,强制离婚。
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如因感情不和等原因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,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。
第十八条 离婚应当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。离婚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离婚;
(二)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;
(三)夫妻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;
(四)夫妻双方已经解决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事项。
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如有一方因家庭暴力、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造成婚姻关系破裂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。
第二十条 夫妻双方如因感情不和等原因离婚,应当平等协商,共同解决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事项。如无法达成协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裁决。
第二十一条 夫妻双方离婚后,应当继续履行对子女的抚养、教育和监护等责任。如有一方不能履行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离婚后,应当对婚姻家庭财产进行清查、评估、分割。如无法达成协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裁决。
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
第二十三条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、平等相待,不得进行家庭暴力行为。
第二十四条 家庭暴力是指夫妻、父母与子女、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、精神、经济等方面的虐待、伤害、威胁等行为。
第二十五条 如夫妻双方发生家庭暴力,受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、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申请保护令、紧急救助等。对施暴方应当依法进行处罚。
第四章 子女抚养和教育
第二十六条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、教育和监护等责任,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。
第二十七条 如夫妻双方离婚,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子女的抚养、教育和监护等具体事项。如无法达成协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裁决。
第二十八条 如夫妻双方无法履行子女抚养、教育和监护等责任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第五章 婚姻家庭财产的保护
第二十九条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管理婚姻家庭财产,保护婚姻家庭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。
第三十条 如夫妻双方离婚,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。如无法达成协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裁决。
第三十一条 夫妻双方如有一方因疾病、残疾、年老等原因需要抚养或者照顾,另一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,不得侵占其合法权益。
第六章 法律责任
第三十二条 夫妻双方如违反婚姻法的规定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第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如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第三十四条 如有人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结婚或者离婚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三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以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,以本法为准。
第三十六条 本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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